第四章 玉歷流傳的經過

第二節 辯明世間誤傳的部份

一、 枉死城的因緣

酆都大帝說:

枉死城,圍繞在本殿的右側。



世人總誤認為凡是受傷、冤枉死亡的鬼魂,都歸入此城。這種謠傳,遍傳成實,積非成是。

其實,冤屈而死的人,那裏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?

事實上是:冤屈而死的鬼魂,各等到害死他的兇手,死亡拘拿到案之時,親眼看到兇手受到苦刑,心中的忿恨方可消除。

而此被害冤死的鬼魂,重新投生為人之日,方將兇手提出,解發各殿的地獄,按其罪惡,收禁去受刑。並非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,一概收入枉死城受苦。

假若是忠孝節義的人,以及為國犧牲的軍人,這些人有的已因其節操之英烈,早已成神。最少也面貌莊嚴、四肢完美地發往福地投生去了。那有進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?

二、 血污池的因緣

血污池設在本殿後面的左側。

世間的人,誤聽道姑胡說,以為:凡是婦人生產,就是有罪;死後即發入血污池受苦。這真是大錯特錯!

婦女生產,是天經地義的事。即使難產而突然死亡;絕不會因她的屍鬼污穢,而發入此池。

發入此池的罪過有:

(一)生產後未超過二十天,就接近井、灶、洗滌衣服。將血污之衣,曬晾在高處,污穢了神明。此罪應歸一家之長的有三分;婦人則有七分之罪。

(二)無論男女,凡是不顧忌地在神之前,或是佛之後,苟行房事。

或者不忌諱日辰,例如:五月十四、十五;八月初三、十三;十月初十。這五天,男女犯禁行房。

以上二種情形之人,於神明降下惡疾,突然死亡後,並在陰間遍受諸地獄的苦刑。此外,還得永遠浸在血污池中,不得出頭。

(三)無論男女,在世時喜好宰殺生靈、動物。污血濺染了廚灶;神佛的廟堂(家設佛堂而殺生);經典、書籍、文章、有字的紙;以及祭祀的器皿。

此種人在受過各種惡刑,地獄諸苦後,再解到血污池,浸入其中,不能輕易地出頭。

如果陽世的親屬,能夠有人立下大願,代為戒殺;買生靈放生。放生的數目足夠之時,再茹素、供養神、佛;並且禮拜曾經遭血污穢的經懺,方能超脫他在地獄的苦刑。

三、山精水怪的因緣

世間男女,有以下的罪過,則投生山精水怪:

(一)見聞眾生的急難,力量足夠去救助,卻不救。

(二)受人恩惠卻故意忘記,反而記怨而想加害恩人。

此二種人,雖然屢積功德,誦經持咒,佈施貧苦,希望成就仙道、佛道。死後雖然因功德,免入各地獄受苦;但是卻罰為魑魅、魍魎(魑音ㄔ;魅音ㄇㄟˋ,深山中能害人的妖怪。魍音ㄨㄤˇ;魎音ㄌㄧㄤˇ,山川中的精怪。)、山妖,樹神、水怪、殭屍、遊魂;或者附靈性在狐狸、熊羆(ㄆㄧˊ音皮,熊的一種,體大毛色褐黑。)蛟蛇之類身上。有的上百年,有的數十年不等。

假如能夠醒悟以前的過錯,盡力助人急難;知恩報德,藉此修養之德,就能回到本地,並投生福地。

反之,假若罰為山精水怪之後,不好好地收歛形跡;反為運用神力迷惑世人,或驚嚇世人,在作祟的罪惡滿盈之日,必遭雷電擊斃,化為□(ㄐㄧㄢˋ,鬼死為□),永世不得超生。



四、鬼神顯靈的因緣

世間的人總是誤認常顯靈的鬼神為某正神,因其名號而尊敬至極,實在是大錯特錯。

其實,那大都是在世埋藏錢財於地的男人女人,死後仍然迷戀不捨;魂魄附守在埋錢之地。由於憂愁被挖掘,所以常常現出鬼形來驚嚇人,以致被誤認為顯神跡。

有些福報較薄,陽氣衰微的人,往往受驚成病;或者竟因此死亡。

其實,這些陰魂,都是前朝當官之人。由於生生世世愚癡、不悟世間無常之理,才執迷如此。

陰間的神明、鬼卒,因為念在他在世時沒什麼罪過;所以仍然聽任他管守生前的錢財。這是名符其實的財癆鬼。

必須一直等到他得聞佛理之點破、教化後,悟知:

不只身體非我所有,連一切有形色的東西:所有苦樂的感受;善惡的思慮;一切的造作與意識分別,都將幻滅不存。

方才猛省:

身體尚且不是我所可以擁有之物,何況是財帛?

於是放棄生前的財物,方能投生到福地。

也有一些長久迷戀的鬼,一直守到死,變成鍄後,才無可奈何地放棄捨去。等待有積善,有福氣的人出現,自然取走財物。

世間上的人,假若聞見鬼怪出現的處所,能向鬼神立下重誓,並加禱告:

「願意將取得的財物,十分之三替你作功德,積冥福;再將十分之三代為買生靈放生。十分之一贈送貧苦之人;十分之三歸自己享用。」

如此發願之後,再予取用,便有正神相助,可以保證受用而無妨礙。

五、當兵與當賊戰死的不同報應

凡是陽世時,官餉當兵的人,自從奉令出發剿除叛亂的當日開始,假若能實心努力作戰,從未行犯姦淫、縱火,有害民間的罪事。

這種人雖然戰死,身首分開,屍骨拋棄零散,即使以前曾犯過錯,陰司一概免於受苦刑。仍然准許完全恢復原體。

從第一殿點名完,立即交給第十殿,發往福地,投生為男、為女,一輩子平安吉祥,得到善終。

假如是械鬥打架,互相兇殺而死;或者作賊行凶時,因作亂而死。此等人死後皆罪加一等,各照生前所犯罪事,進入各地獄去受苦。

六、十八層地獄之誤

世間上的人都說:陰司共有十八層地獄,這是錯誤的。其實是八重地獄。

名為:第二殿的活大地獄;第三殿的黑繩大地獄;第四殿的合大地獄;第五殿的叫喚大地獄;第六殿的大叫喚大地獄;第七殿的熱惱大地獄;第八殿的大熱惱大地獄;第九殿的阿鼻大地獄。

八重大地獄之外,各另有十六小地獄,及本殿的血污池、枉死城。大小地獄總共有一百三十八地獄。之外又有銅柱、火焚、分別施加刑罰的地方。

凡是分發到一處受苦,雖然刑罰到皮焦肉爛,筋斷骨碎,臟血毛髮皆枯乾;假若解到另一地獄用刑,完全照初死的魂樣,又恢復其披髮裸體的身體,再受痛苦。每一殿,每一地獄皆如此。

切勿誤以為只有十八層地獄。

人生百年,很容易地就過去了;若是造作淫詞,黃色小說;描繪印製春宮、色情圖畫、照片;拍攝黃色電影;或傳寫墮胎、迷幻藥的配方。只要以上的紙版不消滅,雖然經過千萬劫,也難以脫離陰司逐一地獄輪流承受的痛苦。

以上的資料,十殿閻王補列完畢後,發給判吏,分別繕寫成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