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奉行、印贈玉歷之善報

第八節 玉歷近事應驗續記六則

一、夢醫示方、治癒咯血

江夏縣鯉魚屯李論泰先生自記說:

我一向患有咯血症。去年冬天復發,病勢十分危急。

內兄江懷清前來為我診療,提到印送玉歷的感應。同時談到詹澤林的冤案,我聽後非常驚異。

馬上拿起友人以前所送,一直被我束之高閣的玉歷。詳細閱讀後,立即答應印送。說完滿口津生,咯血亦隨之停止。實在是一念的虔誠與感觸,必有所感召。

於是,發願印送五十本,並備妥疏文向 灶神虔誠祈禱,病就逐漸痊癒了。

我心想:人與神原來是相依存的,所謂「心即神」就是此意。因此心中祈求:假若近日內能脫去所有的病苦,一定再印足一百本。想完不覺伏在枕上沈沈睡去。睡夢中見一位醫生告訴我說:

「你的病必須服用四物湯,一天四次。」

醒後十分驚訝。神所指示的,竟然就是江先生所開的方子。就遵照指示服用。不到十天,連以前顴部紅赤、氣喘等病,都一概淨除,飲食也恢復正常。

玉歷感應的速度,竟然如此的快捷!

二、印書戒肉,連癒數疾

漢陽縣黃陵磯劉祖泰自記說:

「我年將二十歲時,忽然得到嘔血症。一天發病三、四次,一共纏綿了三年,百方無效。

因為看善書,其中有戒食牛肉、狗肉,可保佑百病的記載。立即隨著禱求願意戒食牛肉、狗肉。

不到十天,嘔血症果然好了。

後來直到二十八歲,未生一子。於是誠心敬惜字紙,凡是有字的紙都不讓污損,定搜集燒燬。

經過二年,到庚子年,果然生了個兒子。可是不到一週歲,忽然患病,醫藥無效,全家驚慌惶恐。

當夜禱叩 灶神,願意印送十本玉歷,答應在冬月初一日施送。第二天,病就好了。

到了冬月初一日,因為錢未準備足,來不及當天印送;兒子的病又復發。

我又向灶神申訴,答應初四日一定印送。第二天病又好了。

到了初四日的早上,天氣陰沈,我預定往省城購買所印的書。過江時船夫告訴我江上風雨太大。我心意已決,就登船出發。船行至江心,突然波浪洶湧,大雨傾盆而下。船的帆布、桅杆都折斷了。

我心中暗暗禱求神明保佑,不要沈船。不久果然風雨晴朗,傍晚時到達省城。等取書分送完回到家,兒子已在門前玩耍了。

這件事足以徵驗印贈玉歷確實可以救劫拯危,令人逢凶化吉。記錄在此,做為喜好行善者的見證。」

三、天花氣喘,印書得痊。

劉國棟先生自記說:

我和劉祖泰先生同鄉。曾經聽說他的兒子出天花,不能灌漿。由於許願印送玉歷,立即轉危為安的事。

庚戌年椒月(註),我的姪兒也患天花。用遍人參、肉桂等補神促漿的藥,終究不能灌漿。加上氣喘哮吼,飲食不思;水入即吐,失音不語。家人急得不知所措。

王心亭先生勸我印送善書,因此想起祖泰兒子的事,才如夢初醒。立即向神佛禱告,許願印送玉歷二十本,與陰騭文註釋一書三十本。不到片刻,氣喘、嗆水的症狀都消失了,又另發出一種小痘,也就是醫書上所說的「子救母」的症狀與吉兆。

心亭先生非常高興說:

「應當將兒子的名字改為「再生」。從今以後,就稱「再生」吧!」

自古上天總降福善心之人,因此報應如此的明確。

註:椒月:即農曆十二月。



四、腳疾治癒記

漢陽縣棗陵岡王廷光自記經驗說:

我自小就學習易經,因此知曉鬼神陰陽的道理;吉凶感應之關鍵。後來讀了玉歷一書,專門論說果報的事。

這種事雖然牽涉渺茫的鬼神事情而卻是無法立即見證,但是在道理上說,卻是確鑿不移的。因果報應,善惡賞罰的道理,是很清楚可信,而無絲毫的爽失的。而且禱求必應,如音響之回應般快速。這些都是合乎易理的修為,而可做為補過的憑藉。

我的姪子名蔭繁,早年即患有腳病。一日,焚寫疏文給灶神,許願印送五百本的玉歷,並先送一百本。

自此,腳漸漸好起來。等印送的數目完功,病也就完全好了。

五、天花脫險記

劉德厚先生記說:

我們漢陽地方流行小兒天花,每到春天就發病。

我的兒子梓仁,在清同治壬戍年十二月(臘月)二十二日,突然感染天花,到次年癸亥年元月初二,灌漿還未圓熟,全家驚恐。向神明禱告,許願印送二十本的玉歷。

到初五日午時,病更加沈重,漿呈泛白色,以為必定無救了。

童香圃先生勸我禱求神明,加印二十本,共四十本。

至午時交未時(下午一點到三點),漿水竟變為黃色。而後順利無驚,服藥效見,直到結痂痊癒。癒後並無痂痕。

特別記錄下來,彰顯神佛降福的事功。

六、鬼卒改方勾魂,陽壽未盡復還陽

清同治八年,簡主政宗杰先生重病。服藥發了汗後立即身亡。

死後,悠悠忽忽地見二個鬼卒,持著票文來押解,就衣冠整齊地坐車前往。

在車上聽到車後有一婦人,罵聲不停。

不久,到了一處類似衙門的地方。見到一位問話的官吏坐在堂上,左右的儀仗,十分威嚴。二位鬼卒跪下報告事宜。

問話的官吏點了宗杰先生的名,傳他到案前,訊問他的籍貫、履歷。

簡先生恭敬地肅立回答:

「我是某科的進士,雲南昆明人。現任刑部某司的司官(註)。」

問官立即連連說:

「錯了!錯了!是湖南籍的刑部某司官,鬼卒快速送回。」

簡先生請教說:

「送我回陽,以什麼做憑據呢?」

問官答說:

「先生生病時,醫生開的方子中有麻黃三分。鬼卒曾隨你到藥店,混為三錢,這就是證據。」

簡先生出了官署,問鬼卒:

「堂上的問官是誰?看來有些面熟。」

鬼卒說:

「是以前刑部的司員曹某。因為生前清廉公正。 玉帝命簡拔為此官。」

不久,回到家中,見到親友數人,互相討論他身後的喪事。他自覺身體逐漸溫暖,能說話。就呼叫家人說:

「我活過來了,快拿熱湯來喝!」

痊癒後,請夫人檢查所煎的藥,其中的麻黃秤後,果然是三錢。而再查看醫生的方子,寫的是三分。

他的夫人很歉疚地說:

「藥買回來,沒空仔細檢查,才會誤事。」

簡宗杰說:

「不關妳的事!」

就將死後的事說明給她明白。

經過幾天,街上的鄰居,湖南人某主事果然去世了。又去查考以前刑部的司員,果然有位廣東人姓曹。

簡宗杰先生特地將此事刊行流通,並特別著此書勸世。此後一生好善不倦,官至郎中(註二)。他的兒子允中,後來也考上進士。

一、刑部是六部之一,與兵部、工部屬於尚書省右司、尚書右丞所管。刑部負賁監察京師官署,和主管水火、盜賊、詞訟、罪法等事,也稱賊曹。下設刑部司、都部司、比部司、司門司四司。

註二、郎中:各部中設置此官,分掌各司事務,是尚書、侍郎(部的主、副官)、丞以下的高級部員。